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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名公积金提取条件
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依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及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,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形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,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一、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
1、购买商品房、二手房、经济适用房、拆迁安置房等自住住房;
2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(需提供相关审批或证明材料)。
二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
1、偿还本市或异地住房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;
2、需提供借款合同、还款明细等材料。
三、租房提取
1、本人及配偶在茂名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;
2、提取额度一般不超过当地规定的月租金标准和年度限额。
四、离休、退休
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,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。
五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
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。
六、出境定居
提供户籍注销或出境定居相关证明材料。
七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
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相关法律文书提取账户余额。
八、其他特殊情况(依政策调整)
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、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等,部分地区可能允许提取,具体以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政策为准。
注意事项:
提取需提供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证明材料;
同一套住房在一定期限内(通常为一年)只能提取一次;
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情况、贷款信息将被核查;
提取金额一般不超过实际支出或账户余额。
建议操作前登录“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”官网(http://gjj.maoming.gov.cn/)或拨打服务热线(0668-12329)查询最新政策及所需材料清单,也可通过“粤省事”“广东公积金”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部分提取业务。
以上信息截至2024年,如有政策调整,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。
🕐 2026-03-08 10:10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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